小羊羔(一)
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作为牺牲献上了。——《哥多林前书5-7》 ※ 今夜的寒风格外凛冽,今夜夜莺的凄惨悠鸣格外漫长。 冬日何时过去,我的春日又何时到来呢? 回想我过去的几十余年,虚度光阴或丰盈充实,皆是如风中浮尘无关紧要的往昔,深知我即将死去,在某个无法脱离寒冬的夜晚,故写下这本日记,以记录我的人生。 碌碌无为的三十年光阴,我将它倾泻在斯达特市富商维吉尔家中的珍宝之上。 在那雕梁画栋、珠围翠绕的府邸中熠熠生辉的宝珠,他带给我三十年的欢愉沉恋、三十年的深重苦难,以及后来无穷无尽的恐惧。 ※ 我出生在修道院,后来干了纺织女工,挥别童年伙伴,独身来到城市。 初到城市,一切都是好的、是新鲜的、也是美丽的。 我见街道众生百态,无不泛着雍容贵气。贵妇人走出沙龙时炫目宝石折射的光;小姐儿讨论对面不知哪个秀气少年时羞怯掩面的绸缎帕子;就连卖报小童声声吆喝间骑着自行车扬起的尘,都算作我人生中吸入最清爽的一口空气。 但在这里纺织女工的活是最难找,有太多人涌入城市,也有太多人流离失所,迫切需要一份工作。 与织布无缘,我转行当了家庭教师。 那户人家需要一个精通圣经的老师,我刚好来自修道院,也刚好有来自大修女的推荐信,尽管字迹模仿得并不像,但措辞都翻着花似的优雅。 在修道院的日子,常听见祈祷,无论来自何人口中,祷告总是必要的,我很庆幸将它记得滚瓜烂熟。至于圣经,我也记得,但天赋至此,如今也只能背下几段。 倘若在精明人家,我这样班门弄斧是会被赶出去的,但在维吉尔家,这成了徒劳的担忧。 市里顶顶有名的大老爷维吉尔,去年他还只是个小水手,哪知从遥远海岸另一头发了笔横财,借此发展起自己的生意来,水手成了富商不失为美闻一桩,也因此成茶余饭后的小小谈资。 多么可爱的老爷啊! 他是个忠实的观众,对从我口中娓娓道来一字一句都深表欣赏,哪怕对圣经一窍不通。 “你说得真不错,若要叫我从斯达特镇找出第二个像你一般好的家庭教师,得等到二十年后。” 他自作聪明的博学语气同臃肿身材上始终扣不紧的第二颗纽扣深深留在我脑中。 ※ 维吉尔的管家是个印度人,瘦高个,黑皮肤,鼻梁高耸,约估有二十五六岁,cao着口弄巧成拙的不地道伦敦腔。 商人们喜欢印度人,攻于心计、便宜好用、任劳任怨,他们千里迢迢从远方的亚洲带回这群兢兢业业的青年,以雇佣名义让他们干白工。 他与我不大对付,黑白分明的眼珠斜视,带着鄙夷的意味。或许他早就看穿我的低劣水平,可一言不发。 我跟着他找到自己房间的途中经过花园,大把大把玫瑰花糜醉在园圃,红与粉交错,美得像这个时代。 “多么漂亮的花园啊!” 我心中嘀咕。 兀地一阵风掀起我用来撑门面的帽子,悠悠落在玫瑰丛中,我急于去捡,又怕失了礼仪,只得缓缓迈开腿。 做个大家闺秀,而不是乡野女工。我同自己讲,可只一眼,玫瑰花丛中所见就把我惊地一跃,险些摔倒在地。 要说漂亮男孩,我不是少见过的,教堂里生活时也常有生着清秀脸颊的孩子们缠着我,我似乎生来很受得孩子们喜欢。 可我不敢说自己见过比眼前还要夺目耀眼的男孩,兴许开得正盛的玫瑰起了几分衬托作用,让人瞎了眼的光鲜。 他是要睡在荆棘上吗?可哪有一朵花愿意让他白洁瓷碗般后腰染了红,它们爱自己的美,更爱别人的美。 黑的发,长而卷,海港上新收的黑藻浓密,不、不,夜晚的雨林,湿得像威马逊暴雨刚过,风簌簌刮去,掩于枝叶后的皎洁的明月是他的额。弯挺的鼻梁,蓄了一湾情迷意浓。世上哪有像他唇般艳的红,要啃食多少人的心头rou才换来的嫣红。 我心中兀地生出惊慌的罪恶与愤恨,怎敢窥探他的酣眠? 手擅自拂了去他面上的红瓣儿,振翅如翼的睫毛一跃,就见着了一双山茶般红眼睛。 不自觉收回手,指尖被玫瑰刺了般攀上酥麻的痛感,我还没回过神,就被不知何时出现在身旁的管家扯过去。 “少爷,老爷找你很久了。” 管家没有多施舍我一眼,只是毕恭毕敬地向我面前那位天使般人儿打了招呼。我后知后觉自己的失礼,手足无措地收回目光,觉得脸颊通红,那是对于自己逾越行为的羞愧——以及一丝微不可察的爱慕。 我垂下头,听到他在花丛中微微挣扎,发出一连串清脆的枝叶折断声。 白皙的小脚逐渐出现在我视野中,我心底不自觉蔓延丝丝恐惧,舌头在口腔里跳华尔兹,“少、少爷,你好,我……是、是你新的家庭教师。” “嗯——” 他刻意拉长了音,含糊中夹杂困意,看见我时微微偏头,是一阵忽如期至的雨,湿气和玫瑰馥郁共同袭来。 “你好啊。” 他对我笑了。 我想要呕吐,想要用牙齿磕碰他的皮肤,想要用手指伸进他的口腔,拽出那诱人犯罪的舌头,我想、我想—— 我想我疯了,是他害我疯的。 如若基督有眼,他拾烛俯身朝信徒吟诵:切记,魔鬼最善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