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别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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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楼在东商之交,姽婳城则深藏于大东与北州之界、连绵高耸的乌山山脉之中。以主仆二人的脚程,至少也要七八日才能到达。 “七八日,足够皇朝未死的消息传到姹萝耳中了。”这一夜宿在客栈,昏黄烛火下,丰息撩起衣袖,让长安给他上药,“这粉玉膏倒是神奇,才用了两次,伤疤已经几不可见,是何药材做的?” “碎骨子轩给的东西,主子还是不知道为好,免得恶心。”长安顿了顿,低声道,“主子生得一身光洁莹润的好皮肤,是许多姑娘求都求不来的。就算有祛疤的药,皮开rou绽也是受罪。还望您顾惜自个儿,莫要轻易毁伤。” 丰息一手支颐,神色淡淡:“我这辈子的疼,都在三月里受过了——你有这心思,不如去问问碎骨子轩能不能去了你眼下两道印子,看着苦相,辜负了这样吉祥的名字。” 长安下意识地摸摸眼底,不知想起了什么,抿了抿唇,只是说:“刑堂选拔十不存一,成了影子也朝不保夕,长安已习惯少眠。这印子十一二岁便有的,不好去了。” 他摸着丰息指尖冰凉,知道是落水的遗症,便下楼去问店家借后厨。主子在雍京锦衣玉食养到十四,偏偏从进姽婳城的第一天,就直言喜欢他做的汤面,暖胃暖身,最适宜的。 热水冲进荤油煎的蛋,熬出浓白的汤底,面条也很快熟软,长安挑出一碗来,剩下的打算当做给伙计的答谢。正准备焯些青菜来搭配时,却听得楼上一阵桌椅翻倒的乱响,随后便是一声清咤。 “长安——!” 来袭之人正是姽婳城的清道夫,专门设来处置任务失败或是叛逃的姑娘。这个丰息也是轻狂,冀州皇朝没死,他非但不怕城主追究,还大摇大摆地准备回城。只不过是个没有内力的地杀,若不是忌惮他那个影子,哪用得着出动这么多弟兄。 为首者满怀轻视,率人破窗而入。丰息虽然没有如他想象的一般当场吓傻,但也无计可施,只能步步后退,被清道夫逼进角落。 “城主有令,丰息做事不利,不必再留。”为首者狞笑一声,“你的影子呢?怎么不叫他?我们今天要取你的头颅和他的皮,回去给城主做美人灯呢。” “那小子上次月比下手真他妈狠,待会儿你要看着我把他剥成一个血人。然后,就把你的漂亮脑袋灌满蜜蜡,封口时,你的眼睛还得会转。” 丰息死到临头,竟也跟着笑:“我都不急,你急什么?” 他出手如电,清道夫避无可避,便被一柄折扇刺穿了脖子。扇骨拧转,此人颈椎折断登时气绝!丰息一抖、一抛,尸身飞出,又砸倒一地尚来不及反应的杀手,这才唤人。 话未落地,长安腾空而来。他的剑比他的身法更快,眨眼间便结果了门边的三四人。余下的杀手只当是大意失荆州,算着己方仍倍于他二人,于是起身结阵又攻上来。 谁知丰息和长安虽是头回并肩对敌,却默契非常。丰息用扇之精准,堪称恐怖,奇袭要害道道致命,间或一记狠抽,正有影剑相迎。长安的剑不比太阿名贵,但铸铁寒兵重剑无锋,每每挥砍必有骨碎筋折,脏腑破碎。 他们两相配合又互为回护,便是对上全盛的杀阵都有胜算,何况清道夫首领已折,调度不灵,完全无从招架。 地面上汇成一条血腥的溪流,汩汩流向门边。那里倚着一把其貌不扬的伞,随着吸收的血液越来越多,伞骨竟自动张开来,伞面逐渐由洁白转向猩红,一朵朵地涌金莲飞速经历含苞、初绽、盛放,直到花团锦簇,艳丽非常。 最后一名清道夫倒下,丰息长出一口气,他的功夫来之不易,都是长安躲开千瞳监视偷偷教的,选了他从不离身的折扇作掩护,初次用于实战便威力惊人,也算不负两人的辛苦。满地死尸,他嫌恶地偏过头,正看见那诡艳的伞,长安一声轻呼,从来平板的嗓音此时满含惊喜。 “主子,花开十朵,血蛊已成!” 影子上前提起伞,吸了那么多的血,触手却并不黏腻,轻敲两下伞柄,翠竹的末端便爬出一只红豆大小的蛊虫,色如玛瑙,单看外表根本难以想象其来历之残忍。 丰息将它捧在手心细细端详,长安在旁解释:“以前跟主子讲过,每位地杀都有一把红魔伞,每杀一人,开地涌金莲一朵,第十朵里有一枚血蛊,伞主引蛊入体,即化为内力,成为可以修炼武功的天杀。姽婳城经阁的收藏浩如烟海,必然有能让主子满意的功法。” “天杀承接的任务虽更难,却有地杀求之不得的行动自由。雍州那边寻人月余不见踪影,过几日就要摆祭坛,明着是为您祈福,实则想就势向天下定了您的生死。主子了了此事便赶往雍州,正好打破他们的筹谋!” 丰息静静听着,并没有被他的兴奋感染,长安察觉到他的冷淡,以为是不喜自己失态,忙稳稳心神,小心地问道:“主子,可是还有什么疑虑?” 目光仍然聚焦在掌心,那蛊虫感受到伞主的气息,很是乖顺可爱,丰息道:“引蛊入体,它可是从此就活在我的体内?” “是。” “那么,”丰息看向长安,“我是为它修的功力,还是为我自己?” 长安迟疑了,斟酌着说:“修炼一途艰难,此法算是终南捷径。历代姽婳城杀手皆如此,只要宿主活着,蛊虫不会作乱。” 他本想说主子不必勉强,可丰息已下了决断:“罢了,至少在我活着时,此身能由得了自己。无力反抗的感觉,我受够了。” 客栈污秽不宜运功,主仆俩打扫了一番,赔了金叶子又再三道歉,店家竟还有些不好意思:“世道这么乱,小老儿也算有几分经历,有几个能做到这地步?上回见到像您二位这么客气的江湖儿女,还是在十几年前哩!” “那男的不起眼,那姑娘却漂亮,还有个和人很相称的名字,小老儿因此记了这些年。” “叫别……别春芳。” 只当是听了一耳朵故事,两人连夜出了城,在郊外的一处破庙里,长安护法,丰息啮破了指尖,让血蛊顺着伤口进入体内。 血蛊沿着经脉爬行,冲开一处处淤塞的关窍,为将来内力充盈作准备。这本该是经年累月的功夫,想要走捷径,自然要在一夜之间,承受相当于寻常武者数年甚至数十年累加的痛苦。丰息盘坐在满面尘灰和蛛网的观音像下,汗水和泪水不分彼此滚滚落下,温润面容疼得几近扭曲,就像祂在人间历劫的化身。 菩萨从没庇佑过他,止有一个主子,在他即将被绞杀之际,选择他做影仆的主子,会在意他的苦与乐。长安恨不能以身相替,却也知道有些劫难无人能助,只能自渡。总归,无论这株兰花要向何处绽放,他的剑永远会为其斩断沿途荆棘。 不知过去了多久,破庙里刮起一阵无根之风,残缺的经幡哗哗作响,满地经年厚积的枯叶随风而起,循着某一种玄奥的规律旋转、飞舞。风眼正是丰息端坐之处,反而一派宁静,唯发丝微动,宛然若仙。这是血蛊游走周身之后,安身丹田之中,到了释放内力的最后关头,长安在谨防门外异动的同时,将呼吸都压低到极致,唯恐打扰了他。 风息,幡定,叶落。 丰息两手掐成剑指,胸前运作,压于双膝。他睁开眼,目之所及纤毫毕现,听得见圆窗下,榴花的金蕊正沙沙地迎接夜访的蜜客,已然是沟通天地,身合自然之人了。 “长安,”他说,“你的心跳好响。” 乌山深处,姽婳之城。 山顶冠芳宫,一大早,两名绝杀领着四天杀、十一地杀以及一众候补媚者等在朱红大门外。这是议事的日子,既要决定谁来补上那昙花一现的丰息的位子,又要办例行的影仆月比,没了压在头顶上的那个长安,影子们一个个也是摩拳擦掌。 晚香站在队尾,悄悄地打了今早的第三个哈欠。她昨晚练调香练得太晚,却怎么都找不到想要的感觉。她入城不久,还没熟习那些杀人的媚功,影子也懦弱,补位怎么也轮不上她,因此只想快些熬过议事,让二月早早上场淘汰,一起回院里补眠去也。 眼皮不由自主地往下坠,险些歪倒之际,晚香嗅到一丝不同于胭脂水粉的味道,清冽而不失风情,纯净又勾人遐想,正是她孜孜以求又不得其法的。她不假思索地称赞了一句:“好香!”引得前头的姑娘们纷纷回过头来,晚香最怕的就是被瞩目,可她们的目光并没有在她身上停驻,而是一同转向了她的身后。 晚香随大流地回头,于是理解了她们眼中复杂至极的感情。 媚,不是矫揉造作,而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流风余韵,是旁人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 这种气质难得,并不拘雌雄,一旦出了这样的人物,便招人喜欢得很不讲道理。哪怕他是野心勃勃又极具威胁的同辈抑或后辈,倾慕之心也会像顽强的小芽,从提防、忌惮乃至嫉妒的岩缝里萌发。 从那片瑰丽的万紫千红回头看来,再到她们神情各异地扭过头去,丰息始终保持着温和的笑意,他无意与她们相争,并不是出于某种好男不跟女斗的居高临下——这世道认不认他是个男子还未可知——而是有些争斗,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冠芳宫的大门就在这时敞开了,姑娘们迈着婀娜的步态,一路走过演武场,在长阶上依次排开。出于某种奇妙的心照不宣,她们让开了丰息身边的位置,于是宝座上的女子,便直直地望见了那一对主仆。 宣布选拔新地杀的话就在嘴边,姹萝不得已生生咽下,她本就性情乖戾,如何不恼。只听她冷笑一声,说:“刑风,你的刑堂不大得力了。完不成任务的地杀和影子不拉去填池,怎么还好端端的站在这里?” 站在她座旁的男子生得敦厚,只是脸上一道长疤截断了肌理,无论做什么表情都显得诡异,正是刑堂堂主刑风。他赔着笑脸道:“城主息怒,丰息公子情况比较特殊,属下也不太好决断。” “什么特殊?脸长得合你心意还是身子多生了些……” 眼看姹萝就要拈着酸口不择言,丰息拱手道:“城主,当初传给隐杀院的字条上写的是‘太阿息鸣’,您的千瞳最是灵通,应当知道皇朝的剑再未有过异动,因此丰息以为,这桩任务完成得很圆满。另外,丰息因缘际会,侥幸催动了血蛊,已经得了内力,按规矩便不再是地杀了,有红魔伞为证。” 长安上前两步,撑开魔伞,猩红伞面上十朵栩栩如生的地涌金莲映日生辉,惹来四下一阵惊呼。 “城主,按姽婳城的规矩,天杀生死不由您一人独断,还要听两位绝杀的意思,但凡有一人不同意,都不能取我性命。”丰息不卑不亢,“丰息斗胆,请教流光、月影两位姑娘如何想。” 左边列首一身墨绿劲装的冷面女子率先应声:“你上回用挂剑草救我一命,我自然不能恩将仇报。” 而与她相对的紫裙女子咯咯娇笑,告饶道:“城主呀,您可别给meimei出这样的难题了。姽婳城里哪个不知,我最喜欢漂亮的人儿了,我只叹丰息公子不肯赏光多去我那流光院坐坐,哪里舍得让他永远躺在那不见天日的池底呢?” 她涂着丹蔻的玉指点了点长安手中的伞,又柔着嗓子劝道:“一月之间三级连跳,这样的天才前所未见,正是城主的又一条得力臂膀呀。” “好、好、好。”姹萝被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堵得无话可说,又不能堂而皇之践踏城规,眼中浮现厉色,“这等人物哪是我能使唤得动的,趁早将这城主之位也让与他坐罢!” 丰息显得很无奈,辩白道:“丰息并无此越俎代庖之心,况且城主更迭需经生死搏斗,且不说丰息尊敬城主,不愿与城主为敌,单就城主深不可测的功力,就不是我一个连内功心法都还未能选择的新晋天杀可以匹敌的。” “丰息爱好自由,不会常住城中,也绝不会拉拢势力,每月应当完成的任务,便通过就近的如玉轩取得。” 姹萝这才满意,扬声道:“真是坦荡,倒显得本城主狭隘了。吩咐经阁,丰息公子今日挑功法可千万要仔细帮衬着,莫让人家觉得是本城主卡扣着好东西不给呢。” 目的皆已达成,丰息行了个礼,翩然而去。三日后,一则消息在六州不胫而走,上苍感念雍王心诚,就在他为次子祭祖祈福之时,失踪月余的雍州二公子丰兰息竟奇迹般地回到了自己府中。 雍王欣慰至极,不久便加册其为永平君,许其开府建牙,是三位公子中头一份的荣宠。 “息主子当初答应城主的,都信守得很好。”跪在刑堂里,长安的嗓音还是不疾不徐,仿佛看不见周围罪奴受罚的惨状,“不知堂主今日拘了长安来此,所为何事?” 刑风站在他身前几步远,垂眸看他:“地杀晚香的影子二月来向城主告发,你和你的主子丰息有私情。这是姽婳城头一等的罪过,你可认罪?” 长安面不改色:“绝无此事。” “丰息是在你上一任主人死后第六天出现在乌云江上的,正好被你遇见,也捡回了你自己的一条命。姽婳城的主仆,一同出生入死,肌肤之亲都是常事。”刑风轻叹一声,“可是二月对城主说,上个月二十六,你在乌云江上,给丰息放了一个时辰的烟花。” “主子因着为往事伤怀,不爱过生辰,我幼时贫苦,没人为我记挂这些,便把我们相遇的三月廿六当作我们共同的生辰庆祝。”长安抬眼,冷冷说道:“那是我进姽婳城前家传的手艺,城主容得下栽赃构陷,却容不下一场烟花吗?” “姹萝她……唉,怪我。” 刑风最爱说“怪我”,好像只要有人愿意将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所有的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长安不关心他们的陈年官司,只想回隐杀院给主子张罗晚膳:“那么,我可以走了吗?” “不,奉城主之命,我要给你种噬心蛊——你能伴着他,护着他,却需一辈子受蛊虫啃噬。”刑风从袖中取出一只木匣,打开来,将那白玉似的美丽蛊虫呈现在长安面前,“一片冰心在玉壶,只是这样珍贵的东西,十有八九都太脆弱,都是要被世道碾碎的。” 他手握着别人的生杀去留,长疤截断的脸上,却满是追忆又悲哀的神情。玉蛊入心,长安倒了下去,他想着主子看中姽婳城无孔不入的千瞳,正在为兵不血刃地拿到城主的位置谋划,决不可因自己的一点一厢情愿乱事。有心可噬,才会痛,他揪着胸前的衣料发出隐忍的闷哼,甘之如饴地体会着那份妄念痛彻心扉的存在感。 刑风不自觉地将手按在自己的左胸,语带不忍:“长安呵,世上最难隐藏的便是爱恨。即使你三缄其口,也会从你的眼睛、你的气息、你的每一次拔剑和收剑,甚至擦亮燧石时手指的颤抖中,流泻出来。” “多久才回一次姽婳城,你就给我惹出这种事来!” 隐杀院里,丰息早得了信儿,刚补全的乌山江河图也顾不上研究,一见影子跨进正堂,便拍案斥道:“为什么不回来找我帮着周旋?姹萝说什么你都应,倘若她今天要的是你的命呢!” 他站起来快走几步,一把扯开了长安的衣襟,见着那片结实胸膛上妖异的花纹,便知道蛊咒已成,无力回天。长安微微低着头,鼻尖离今早他亲手扣上的束发玉环不过寸许,蛊虫因为那缕兰馨的靠近又开始作乱,他抿抿唇,突然想道:“主子长高了。” 丰息瞟见长安握紧的拳头,想起了方才姹萝迫不及待地派人来耀武扬威,真心一动,愈近愈痛,他突然拂袖转身,走进庭院里。 “愚笨不堪又生得凄苦,放在身边都嫌伤眼,怎敢肖想本公子倾心于你?” 长安习惯性地想要跟上,听到这话,又不知所措地止步,低声道:“是长安痴心妄想,但求主子仍允长安做您的影子,照顾主子,替主子做事。” 丰息闭上眼,无情之语越过屋檐传向该听的人耳中:“见你就烦,不许在跟前侍候。往日你做的那些活计,以后都由钟离替你。” 姹萝没高兴几日,便又开始夜夜惊梦。让她执意为难那对主仆的,是她被惨烈埋葬的爱恋;而让她难以安寝的,则是天性中敏锐的直觉。自从刑风中了色戒,她被迫在最渴望与恋人共沐爱河的年纪独守空闺,曾经姹萝恨不得将罪魁祸首挫骨扬灰,等自己坐上了蓝禾的位置,却又理解了她的胆战心惊。 无休止的倾轧和覆灭,这是一代代姽婳城主人的宿命。艳骨池里填满了同期的冤魂,她身上也不多这一桩罪孽,望着障子门上刑风守夜的侧影,姹萝下定了决心。 “从我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会有这一日。”青石桥两端,分立着一红一黛两道丽影。姹萝眺望着远方节节败退的赤影卫,喝道:“吞千针的骗子!你的花言巧语能诳得那些小丫头们深信不疑,却蒙不过我的眼睛!” “若不是城主先向隐杀院发难,丰息并不会行此下策。”丰息摇摇头,“凡是要死人的事,都是天下第一大蠢事。” 姹萝尖声大笑,拔出了佩剑:“那太不幸了,你来到了天底下最愚蠢的地方,并将死在你眼中最蠢的人剑下!” 下一瞬,剑影如织,扇卷狂风! 那边厢,长安率墨羽死士冲杀至冠芳宫北,经阁之下,此时各院杀手要么各自站队,要么还在观望,无人还有心思翻阅书简。空荡荡的门厅里,止有一人徘徊,看起来等候已久。 长安戒备地将重剑横在身前,一步步走近:“姹萝与息主子激战正酣,刑堂主为何不去助她一臂之力,反而在此?” “你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刑风平静道:“就像你了解丰息公子,我也太了解姹萝了——这一战,她必输无疑。” 抛下一句“随我来”,刑风便自顾转身走向经阁深处,长安稍一犹豫,便吩咐死士严守大门,快步跟上。在多宝格上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刑风将一只甜白釉绘粉杏双耳瓶旋转半圈,平整无缝的地面便轰然下沉,显出条窄而陡的石阶,延伸向一片昏晦。刑风又从满架珍奇中挑出一颗夜明珠,交给了长安,示意自己绝无暗算之心。 刑风率先迈步,不用照明都走得稳当,显然是对这里无比熟悉。长安亦步亦趋,片刻后,他见到了这一方密室的全貌。不同于钟离爱看的那些传奇话本,这里没有绝世秘籍,也没有连城异宝,有的只是和外面一般无二的一个个书橱,里面摆着的书册中,最厚也厚不过外面一本最平庸的心法。 刑风走到一个刻着“影”字的书橱前,这里摆着的甚至连书册都称不上,只是一沓沓薄而脆的纸。他翻找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便抽出了一张泛黄的单页,凝眸细看,不由笑道:“欢,是个好名字,只是托生在谢氏,便不妙了。当年丰息公子挑你做影子时,说是想讨个平平安安的好口彩,若你用的是原名,可就没有这一段因缘了。” “若没有这个名字,我根本不会来到姽婳城。”长安冷冷答道,“十三年前乌城谢家一夜灭门,我在死尸堆下侥幸留得一口气在,还要感谢刑堂主一声姹萝,教一个年幼的家仆之子知道该向何人寻仇。” “原来是家生子,怪不得谢家族谱上没有你,今日情形,足可称得上报应不爽。”刑风愕然之后,苦笑着叹道,“可是她本不叫姹萝,与你的名字倒是很像——她叫别春芳,进姽婳城的那一年,碧空十里杏花压枝,她美得像一幅画一样。” “举世皆知冠芳宫,可经阁才是姽婳城的本相——踩着深埋地底的过往和良知,为道貌岸然的权贵卖命,还要承载世人无穷无尽的意yin。” 姹萝至死都是美的,只是平日满面讥诮和阴郁,让人总是先注意到她的刻薄,才可能意识到她的艳色。丰息武功进境之速,已不会再让折扇染血。他打出的真气避开了她的要害,真正杀死她的,是她始终没有出现的心上人。 姹萝纵身跃下青石桥的那一刻,桥边倒悬的无数红魔伞似有所感,也随她坠入深涧,支离艳骨溅新血,像一场纷纷扬扬的杏雨。 长安赶到时,丰息仍伫立在冠芳宫前。听到他的脚步声,姽婳城的新主人侧首看来,神色是与年纪相符,却极少出现在雍州二公子脸上的怅惘和脆弱。在早已习惯的蛊噬之外,长安又感到一种难以忍受的心痛。 这种痛楚使他短暂地忘记了某些禁忌,就在他的手即将触及少年公子单薄的肩膀时,丰息如梦初醒,像从前无数次一样转身离去,发梢掠过手指,轻得像错觉。 别了春芳菲,还有三时景。 谢了相见欢,始信别离苦。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个永不回头的春天,有人一生只活那一个春天,更多人留恋逝水,也只能被推着前行。 爱也没用,没用也爱。